近日,启东市发布《关于禁止公墓区域燃放鞭炮、城区陵园焚烧纸钱的通告》,规定从2020年元旦起,城区烈士陵园、长安陵园内全年禁止燃放鞭炮,禁止燃烧纸钱、纸扎物等祭祀用品;两个陵园以外的其它公墓区域,在除夕、元宵、清明等传统集中祭扫期间,禁止燃放烟花鞭炮。

近年来,启东市大力倡导节俭丧葬、厚养薄葬理念,号召广大市民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新时代文明方式祭祀和缅怀先人,这样的文明祭扫理念正逐步深入人心。

巩固全国文明城市,2020元旦起启东市陵园全年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纸钱

年关将至,除夕、元宵、清明等传统集中祭扫时节也将到来,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市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并对文明祭扫相关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城区烈士陵园、长安陵园将于出入口及显眼位置拉横幅、贴公告,期间采取广播宣传等方式提高市民知晓率,对出现的燃放鞭炮、焚烧纸钱等行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劝阻,并维持祭祀秩序,确保公共安全,原焚烧纸钱、纸扎品的相关祭祀场地将被取消。

按照《通告》规定,市文明办、民政、市管、城管、公安等部门将组织人力对祭祀秩序进行维护,劝阻不文明祭扫行为,对于劝阻不听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通告》内容

关于禁止公墓区域燃放鞭炮、城区陵园焚烧纸钱的通告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不断优化城乡环境,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弘扬时代新风,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省和南通市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开展公墓区域禁止燃放鞭炮、城区陵园禁止焚烧冥币纸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烈士陵园、长安陵园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禁止燃烧纸钱、纸扎物等祭祀用品。

二、两个陵园以外的其它公墓区域,在除夕、元宵、清明等传统集中祭扫期间,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农历己亥年除夕期间的禁止燃放时间:2020年1月18日—24日。以后集中祭扫期间具体禁止燃放时间由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

三、广大市民要树立节俭丧葬、厚养薄葬的理念,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新时代文明方式祭祀、缅怀先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整洁的城乡环境。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违反市场经营管理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处罚;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给予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