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69件)

法 律 名 称 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三类

1. 宪法修正案 已通过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改)(全国人民代表

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47件)

法 律 名 称 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

1. 海洋基本法 委员长会议

2.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 国务院

第三类项目: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基本劳动标准、社会信用方面的立法项目,陆地国界、防扩散、人工智能、生物安全方面的立法项目,湿地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空间规划方面的立法项目,机构编制、行政程序、机关运行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立法项目,家庭教育、人口政策、华侨权益保护、信访、殡葬方面的立法项目等,以及其他需要研究论证的修改法律的项目,经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审议。

我国立法程序

生老病死是人类的自然规律,殡葬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殡葬行业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从2003年起连续13年被各大媒体列入了“中国十大暴利行业”名单,人们对现有殡葬制度怨声载道。建立科学有效的殡葬制度,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权益的根本途径。近年来,我国政府把殡葬制度立法作为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议事日程。目前,殡葬制度立法远远滞后于殡葬改革的实践,不能很好地指导和推动殡葬制度改革的快速发展。所以殡葬立法必须早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