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规定公墓管理费一次性收取不得超过20年。近日,据四川日报记者报道,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将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规范殡葬管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推动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川省提出,到2025年,殡葬基础设施条件、基本服务保障得到显著提升,殡葬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农村散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改善到2035年,殡葬制度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文化体系配套健全、协调发展,覆盖城乡居民的公益性安葬设施基本建成,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的现代殡葬新风尚基本形成。
1、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四川省将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完善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行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清单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鼓励和支持建设骨灰堂、骨灰塔、骨灰墙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健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对采用节地生态安葬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禁止火葬区骨灰装棺再葬;禁止在殡葬服务机构、森林、草原等区域祭祀时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
优化殡葬服务设施布局,科学划定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各县(市)原则上建设1所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支持中心镇设立集中治丧场所完成乡镇行政区划、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一年内,应对原划定的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进行重新调整。
2、公墓管理费一次性收取不得超过20年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构建统一的殡葬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在线选购、网上预约、远程告别、网上支付、网络祭扫等服务,提高殡葬在线服务水平建立群众自主评价服务体系和服务机构黑名单管理制度。
殡葬服务机构要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保证中低价位殡葬服务和用品足量提供,不得限制自带合法丧葬用品规范殡葬服务业务办理殡仪馆应加强遗体火化、存放管理,公墓出售墓位、格位必须签订使用合同,管理费一次性收取不得超过20年。
加强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不得利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葬服务加强违规建设硬化大墓、活人墓等问题治理严禁擅自租售土地用作墓地强化非法运输遗体整治依法制止占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等行为四川省还提出,推动殡葬服务进社区,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构建社区殡葬服务保障体系,打通殡葬服务“最后一公里”,探索建立殡葬信息员和协助治丧服务制度鼓励通过追思会、告别会等方式缅怀逝者,倡导采用鲜花、音乐、诗歌朗诵等绿色环保方式悼念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