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青海省出台《青海省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青海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以健全完善殡葬管理服务体系为主要任务,采取四项重大举措,推动全省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
科学分析预测群众殡葬服务新需求针对全省现有殡葬服务设施总量和人均占有量处于较低水平,无法满足群众基本服务需求的现状,青海省系统分析制约全省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的7个突出问题,通过数学模型,预测“十四五”期间全省人口发展趋势,结合各民族丧葬习俗,预判各地骨灰安置需求和殡葬服务需求,科学布局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殡仪服务站项目建设,有针对性安排火化炉、遗物焚烧炉、尾气处理装置、殡仪服务车等殡葬服务设施,准确计算各类殡葬服务设施用地需求,为规划项目落地提供充分科学的依据。
加快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青海省要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率先推动西宁市、海东市人口密集地区新建11个公益性公墓,逐步推动海南、海西州人口较为集中的6个县(市)新建公益性公墓;新建11个县级殡仪馆,推动县级殡仪馆全覆盖;按需推动村(社区)殡仪服务站应建尽建,探索殡仪服务进村、进社区;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整治,让公益性公墓价格回归公益性,经营性公墓价格回归理性,殡葬服务收费公开透明。
深入推进节地生态文明安葬《规划》明确,未来五年加大推动壁葬、草坪葬、树葬、花坛葬等生态安葬墓穴建设,要求新建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墓穴的配建比例不低于80%,新建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墓穴的配建比例不低于40%,已建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墓穴要占一定比例。
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推动提标扩面,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形式探索推动火化设备、遗物焚烧设备升级、燃油改电(气),降低碳排放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规划》要求,按照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河南县、泽库县)每个县殡仪馆不少于2人,其余县(市、区)殡仪馆不少于4人的标准配齐殡仪馆服务人员。
探索制定殡葬服务人员职称评定、特殊岗位津贴和关爱慰问等相关制度,力争殡葬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数达到80%以上根据地方群众丧葬习俗和切实需求配置殡葬设施设备,对殡仪馆内坐式火化炉进行维修维护,确保正常投入使用。
积极创新提供多元化服务,结合各地民俗特点,开发符合民俗习惯的净身仪式、祭奠仪式、入炉仪式等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