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是一套赋予空间内各要素以价值序列和因果映射序列的规则体系。依照“风水”规则进行识别,那些被认为处于价值序列的高位、在因果映射序列中占据优位并牵动和维系场景中人良好境遇的要素,可称为“风水资源”。

“村庄中的散落样态”“村内集体陵园中的集合样态”和“公墓中的集合样态”这三种墓葬空间秩序,对应“风水的私人交涉”“风水的伦理统筹”以及“风水的国家和市场配置”这三类风水政治运作机制对比发现,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持续推进的当下,村内集体陵园和政府运营的公墓是墓葬空间秩序演进的方向,村级自治组织和政府是最适当的风水政治引导者。

乡村墓地空间组织:社会、市场与国家的相互交织

(接上篇)(二)风水的伦理统筹  集合于村内集体陵园的风水秩序,多出现在保有集体行动能力的单姓村,其形成逻辑则是风水的伦理统筹所谓“风水的伦理统筹”,即将相互龃龉且零散的风水话语统一起来,以村集体的整体伦理秩序为基准,统筹协调风水资源,对风水资源进行利用和创造。

  在村内集体陵园于2008年建成以前,招远市西村的坟墓也是呈现出漫山遍野之态,“有规划的也只限于三代,不会超过五代,扫墓耗费时间和精力”(西村20190717)精明强干的村支书为了改变墓葬空间秩序的零散状态,由全村村民推举20人成立了刘氏宗族西沟支查史编纂安置委员会,村支书亲任委员会理事长。

在充分考虑资金量和村集体经济基础的前提下,村委会决定兴建村内集体陵园,由宗谱编纂委员会负责筹备工作为了让村内集体陵园的设计样式达到“既要古老、又要时尚”的理念要求,村支书带领其他村干部,对孔庙、碑林和故宫进行了考察。

  在出资方式方面,出资者按照如爷爷250元、太爷爷50元、太太爷30元这样的梯度次序出资于是,陵园中墓越靠近阶梯上层,祖先年代越久远,其建造性质越属于集体共立由于村支书本人通晓风水,村内集体陵园的营造没有另请风水大师规划设计,也没有参考所谓名人的意见。

宗谱编纂委员会勘定辈分人数和墓园土地面积,发动村集体全员筹资筹劳,历时3年完成了陵园的修建2008年清明,西村为全村已故老人举行了安葬仪式  至此,西村历代先祖都在统一时间以统一风格得到了安葬集体陵园因之起到了整合墓葬空间秩序的作用。

  从西村集体陵园的风水资源上看,所在之地本有路、有沟、有荒坡,还有少量劣等的二级耕地“沟多”是当地最明显的地形特征之一村支书就借用这一天然的地形特征大做文章,认为“沟是用来排水的,风上水下,水是生命之源”,因此他“顺其自然、顺其天意”,将沟拓深为一片湖,并将挖出的泥土堆积在荒坡的最高处,形成一座人造山峰。

此人造山峰被命名为“五龙山”据说西村的五龙山与莒县的金花山和东方的乌云山“三点一线”,达成了轴线统一,并同属灵山山脉而西村集体陵园建于此依势而造的风水环境之中,就达到了“背靠着山、脚踩着湾”的风水效果(图5)。

图5 山东省招远市西村集体陵园的风水格局  可见西村的风水政治完全处在村集体,特别是村支书的操纵之下依托于充足的集体经济资金,村集体积极利用、营造和整合汇聚了村庄的风水资源为了让集体陵园激发起村民的归属感以及对村庄历史和过往生命的敬畏感,陵园内安装了太阳能驱动的念佛机,昼夜不停诵念佛经,同时在陵园入口处摆放了写有“淡泊”“敬畏”“谦卑”的石柱,以及一块重达20吨、写有“逸”字的石碑。

据村支书的解读,“逸”字意味着“与世无争的安逸生活,不争地位和金钱,无欲则刚,进天堂就无欲了,活人要成全亡人的安逸生活,一切不争”陵园台阶的起始之处铺设的碎石地面呈现出八卦图案村支书对此图案的解读是:“八卦代表宇宙。

宇宙那么大,你还顾自私吗?自己的利益不算什么”(西村20190722)集体陵园被转化为塑造集体伦理秩序的治理资源,而风水也在以村支书为首的村集体的引导之下,按照伦理秩序的规则被统筹和组织起来,并得到普适于全村的伦理阐释。

  村民安葬于集体陵园虽非全然免费,但也只是象征性地为一个墓位支付700元西村的风水在被村集体进行统筹配置之后,就不再是风水先生为零散的私人指点的“私风水”,而变成了具有村庄公共性并依从于村庄社会伦理的“公风水”。

对于“什么叫风水”这一问题,村支书的回答很好地印证了“公风水”这一风水的政治经济学属性:“村民看了以后觉得舒服,就是好风水;公众喜欢,就是好风水”(三)风水的市场和国家配置  在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近郊农村,之所以多出现集合于公墓的墓葬空间秩序,皆因村庄区位接近拥有密集行政资源和丰厚市场资源的城镇。

而对于进入国家殡葬改革政策视线的农村而言,其墓葬空间秩序更与政府权力的直接介入有关不论是政府运营的公墓,还是市场运行的公墓,墓葬空间秩序都不再由风水先生指导之下的私人交涉而定,也不由村集体动员之下的风水统筹和伦理阐释而定。

村民不再被允许在村内新掘墓葬,而是按照国家或市场对风水的阐释迁动旧坟、启用公墓新坟,使墓葬形成彰显国家公共理性或资本理性的新秩序  质言之,风水的市场配置,是一种以资本为杠杆的配置方式公墓内坟墓所处地段风水的优劣及其规格形制的大小,都与逝者或其安葬者的资金支付量成正比。

市场机制运作下的墓葬空间秩序,实际上便是资本秩序和社会阶层秩序的体现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鹤村为例,如今村民都到所在乡镇的“永安园”公墓购买墓地据村民介绍,那里的墓地起码需要3-5万元而殡仪馆中也提供类似公墓的骨灰楼,一个骨灰位价格为2000元。

  实在没有钱为父母购买安葬之所的子女,便只有将父辈的骨灰撒入大海市场的逐利倾向,使风水资源按照市场购买力发生配置,于是优质风水资源流向资本的拥有者,并对市场购买力的弱势群体构成排斥  而风水的国家配置,则是一种以兜底保障为原则的配置方式,一般向村民免费提供墓位。

政府虽则同样借用风水思想为公墓选址并建造公墓,比如征用祖坟山后靠山而建,但在分配方面则极力统一坟墓形制,扩大同一梯级所能容纳的坟墓数量,以求最大限度地消除公墓内部的风水差别不论是在北京洞村村民所使用的公墓,还是江西宜丰县下的诸多公墓,无一例外的特征便是园区内空间景观较强的同质性。

而公墓外的“私风水”之所以能够被公墓内的“公风水”所吸收,前提是国家对风水话语的操演和转化比如政府在进行殡葬改革工作的过程中,会向村民宣传“让祖宗住好地方”,并对比与“私风水”相对应的零散土葬,说明后者“埋在地里并不是对祖宗好,蛇虫鼠蚁,杂草丛生,而且道路不好找”,并补充说“迁一下风水对未来做生意更好”等等(宜丰县20191208)。

  由此可见,市场和国家对墓葬空间秩序的配置也不可能完全绕开风水相反在公墓的营造中,这两套墓葬空间秩序的形成方式都大量吸纳了起于民间社会的风水话语和风水思想因此,公墓墓葬空间秩序的形成逻辑,可以归纳为“风水的市场和国家配置”,与市场和国家借用风水话语对风水所做的再阐释相伴而生。

四、风水政治的独特性  上文分析了“风水的私人交涉”“风水的伦理统筹”以及“风水的国家和市场配置”三类风水政治运作机制,可以发现“风水”是一个政治场域,这个场域中不同的个人、集体行动者或公共权力主体都可以利用其在不同结构位置上的不同资源,在不同利益、欲望和意向的影响下,对作为一种文化符码的风水资源进行各不相同的解码。

风水政治在本质上是一种围绕解释权的博弈和争夺过程,而解释权的博弈和争夺空间正来源于与“风水”这一具有稀缺性的标的物密切相关的独特政治性(一)风水资源识别的模糊性  风水资源具有明显的符号象征意味,客观的科学原理与主观的信念感受相互扭结于其上。

方位、时辰、地势、朝向、水土分布等先在于日常生产生活之中的场景要素,其存在状态原本平淡无奇,而风水话语的分析和解读便是对日常生产生活场景的解构与重构过程在此过程中,场景中的各要素被逐一剥离出来,随后又被逐一拼接并整合进一套相互关联的映射系统之中,与场景中人的境遇建立起因果关联。

由此,场景中人的境遇便可还原为一套环境论的解释体系  只有那些能够牵动场景中人境遇的好转与恶化的场景要素,才堪称“风水资源”,否则就仅仅是“风水”而已究竟日常生产生活场景中的哪些要素与场景中人的境遇发生因果关联?这便是风水资源的识别工作所要处理的问题。

然而,风水资源的识别是建立在一个各要素相互关联的映射系统之上的,这就意味着从属于分析逻辑的“识别”必须从相互牵连甚至嵌套的因果链条中抽离出发挥主要作用的场景要素,同时对该场景要素的功能进行界定功能界定本身,即是一个赋予象征意义的过程。

而对功能的判定和对要素在系统中所发挥的能量大小的评估,皆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随意性  故此,对风水资源的甄选和识别,就表现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特点,对风水资源的识别结果也往往似是而非识别风水资源,其背后即是知识权力的运作。

风水资源识别的模糊性,就恰好为围绕风水资源的知识权力斗争预备了战场(二)风水意义的纵深性  本来处于远景模糊状态的场景要素,一旦被选定为“风水资源”,就被注入了牵动场景中人命运的神奇魔力笔者所谓“场景中人”,是一个亦静亦动、亦亡亦存的概念,既指处于现世生存状态的行动者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也指处于亡故状态却被相信以另一种形态存在于神秘时空的行动者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甚至还可以包括那些尚未存活于世、但即将降生于世的行动者的未来。

  风水将这跨越多个世代、纵贯多个时空维度的“场景中人”,扭结在一个似可见又实不可见的自然能量场中以风水为中介,“场景中人”感受到己之身为亲之生命的延长,视亲之身为己之生命的本源,并视两者为一个生命的连续。

通过风水,“场景中人”感觉到在自己体内也在同族的体内继续活着祖先的生命凭借着风水的作用,庇佑祖先、福泽后世,使祖先的生命在子孙之中继续生存、继续扩大,是处于现世的“场景中人”所认定的基本性价值  因此,“风水”虽表面上看仅仅是对自然地理要素的提取、组织和符号标记,但其能量却能牵动多重时空维度中的祸福安危;“看风水”的主体行为者虽仅为现世生存之人,但风水却深刻关涉其生命意义的安顿,并旁及多个与其生命密切相关的家族成员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生命安顿。

风水的意义超越个体、超越时空、超越生死、超越物质与精神,风水的纵深性投射的正是村民们生命意义的纵深性(三)风水资源占有的外部性和排他性  所谓风水资源占有的外部性,即对风水资源的占有状态并不仅仅意味着对风水资源所在空间本身的占据,更意味着对此空间以外的周边空间具有辐射和波及效用。

因为风水资源是一个能量场,是一种“面”的概念而非“点”的概念但其风水资源的能量场覆盖范围究竟有多大,却显然无法得到客观测量  更为关键的一点是,风水资源占有的外部效用还同时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干扰而发生改变,甚至反过来影响风水资源本身的功能和质量。

由于风水资源占有的外部性极其脆弱,再加上风水资源与外部环境之间具有高度依存性,风水资源占有的外部性中就被嵌入了“排他性”,增加了风水政治中“零和博弈”的色彩  风水资源占有的外部性和排他性,因其空间边界的模糊性,引发了大量风水纠纷。

比如在赣南宁都县莲村,墓葬不一定都建于逝者本小组内,跨村跨组很多,因为“风水先生到处在山上走,走到哪看到了就到那里建”(莲村20160714)新坟选址究竟应该离既有的坟墓多远才不会“有碍龙脉”,也没有人能说清:“有的说隔1公里也不行,有的离很近也没说什么。

如果是独立的山头而不是乱葬坟的话,隔很远都不让你建有的山头,只有一个坟,也不让你建这是很高字辈的,建了几百年,也不让自家其他人建在旁边隔了很远的其他坟,老坟主人的子孙也把那个坟挖了”(莲村20160714)“以前的老坟,认为占了那座山,山就是他的,但林木他不管,只是不能在旁边建坟。

老坟子孙人多,新坟子孙难以对抗”(莲村20160718)而广西富川县花村的“林氏族规”则明确规定:“如新葬者,左右须离老祖一丈,前后须离老祖五丈,由新旧坟顶量起,以谱内所载之尺为准”(花村20130712)通过划清空间边界,家族秩序规训了风水资源占有的外部性和排他性,也抑制了风水纠纷。

(四)风水阐释者的主导性  使“风水”转化为“风水资源”的关键环节,在于对“风水”各要素的关系厘定、意义赋予和功能揭示,也就是对“风水”的阐释换言之,“风水”与村民之间隔着一道“阐释和解读”的距离正是借由阐释和解读,“风水”有了契入村民生产与生活的可能,与“场景中人”发生了联系。

如果缺失了阐释者,“风水”就仅仅是自然环境中本具的空间和偶生的万物,与“场景中人”的生产生活和生命状态两不相干  对于“风水”的阐释和解读也并非凭空产生,而是由一个掌握风水话语权的主体发出的该主体可称为“风水阐释者”,风水意义的纵深性使“场景中人”有求于风水阐释者,而风水资源识别的模糊性,以及风水资源占有的外部性和排他性,都被交由风水阐释者进行最后的定夺。

因此,前述三层风水政治的独特性,最终都指向了风水阐释者的主导性,使风水阐释者成为一切风水政治和墓葬空间秩序得以呈现的幕后实际支配者  表面上看,似乎风水阐释者只是村民愿望的代理人,但风水领域存在高度的信息不对称,村民的鉴别能力往往十分低下,掌控风水资源的后果又充满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村民与风水阐释者的“委托—代理”关系便具备逆转的可能。

若风水阐释者具有趋利动机,则极有可能采取“供给诱导需求”的行为,使村民最终成为风水阐释者谋取自身利益的代理人,村民间的风水纠纷实质上便是对不同风水阐释者的“代理战争”,而村民在接受“风水服务”的过程中,却几乎毫无讨价还价的余地。

五、墓葬空间秩序中的社会、市场与国家  在由上述风水政治的独特性所形构的生态环境下,风水先生、村级自治组织、市场和国家纷纷参与到对风水解释权的博弈和争夺之中如果说墓葬空间秩序只不过是风水政治的结果,那么我们便可从不同村庄墓葬空间秩序的对比中,发现国家、市场与社会对风水话语的不同解释策略,以及对村庄治理产生的不同影响(表1)。

表1 墓葬空间秩序与社会、市场、国家  此处所说的“社会”包括两种状态:一种是高度分散而流动的小农社会,表现出内生组织能力的缺乏;另一种则是被集体经济和家族伦理组织起来的小农社会,表现出既非行政又非市场的第三种社会统合力量。

  在前一种社会状态中,分散的小农导致分散的利益,这种分散性凝结在墓葬空间秩序中,便是分散的“私风水”间此起彼伏的风水纠纷,和散落在村庄的空间分布样态在风水先生对风水的阐释之下,风水政治主要围绕风水的私人交涉而展开。

处于寡头状态的风水先生,会使某些处在特定空间的土地不断遭受他人墓葬的蚕食而多个风水先生的存在,则会使私人交涉演变为交涉双方各自家族势力的强弱角逐,实际上就是对暴力使用能力的较量在这样的暴力秩序下,家族势力弱小的村民就有可能面临无处安葬的困境。

是家庭的整体势力,而非墓主人在村庄、国家或市场中的个人地位,定位了坟墓之所在  相比之下,在后一种社会状态中,村庄是具有集体行动能力的单姓村,村民的生命意义被组织进家族伦理的序列之中,村庄环境所具备的各种风水资源也依循村庄的伦理规则而被整合统筹在一起,形成村庄内成员能够共享的“公风水”。

村级自治组织垄断了对“公风水”的阐释权村内集体陵园的组织性和规格品级所透出的伦理规则和家族秩序,为村民的生命感觉带来了确定感,特别是消除了老年人的不安是家族的整体秩序,而非家族成员的个体意志,决定了每一个坟墓的位置及其规格品级。

换言之,是个体在家族系统中的地位,而非个体在国家或市场中的个人地位,决定了其所拥有的坟墓空间及其规格品级的具体定位  而与散落在村庄的墓葬空间秩序相比,公墓中的坟墓虽与集体陵园同处于被组织状态,但伦理秩序在公墓中的呈现是碎片化的。

公墓中的墓葬空间秩序不表现逝者在家族中的地位具体而言,由市场运营的公墓,通过单个坟墓的规格品级彰显逝者及其子代家属的经济水平而由政府运营的公墓,则仅仅通过同质的空间和同质的墓位表示出同质的公民身份,夷平了逝者之间在家族势力、家族地位、家庭资本等方面的差别。

与依从家族秩序且限定于村庄共同体内的“公风水”不同,在市场和政府阐释之下的“公风水”则分别依从于去伦理化的资本秩序和去人格化的公民秩序  概言之,分散的社会中分散的风水阐释者,将放大风水政治中风水资源的外部性和排他性作用,致使村庄治理必须应对墓葬空间秩序中存在的弱者利益减损和冲突对抗问题。

依循家族伦理被组织起来的村庄共同体社会,则按照伦理规则的需要,识别、整合和再造风水资源,并对风水资源做出合乎伦理规范的阐释由于风水资源被村级自治组织综合调用,村民利益被整体嵌入集体陵园的空间配置,伦理规则有效规训了风水资源的外部性和排他性,风水意义的纵深性被最大限度地凸显出来。

而市场运营的公墓,则将风水话语与资本秩序相嵌合,通过资本的逻辑重塑了风水资源的外部性和排他性,并将风水意义的纵深性与资本拥有度扣联在一起,对经济上的弱者构成排斥由政府运营的公墓,虽在营造之初受到民间风水话语的左右,但在公墓建成之后,则试图借用风水话语引导村民迁坟,并极力消除墓园内的风水政治,将风水中存在的格差序列阻挡于墓园之外。

  从治理效果上看,由分散的社会和市场掌控之下的墓葬空间秩序,都会带来社会的断裂,对社会中的弱者造成排斥而被家族伦理组织起来的社会和国家掌控之下的墓葬空间秩序,都能保障“死有所葬”,使墓葬带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性质,并都有效杜绝了“请先生、看风水、选坟地”的必要性,起到了革除“旧殡葬礼俗”的作用。

只不过前者以集体经济为支撑,并能凸显风水的纵深性,墓葬的符号象征意味更丰富;后者以政府财政为依托,墓葬的符号象征意味则相对地被抑制到底线程度虽然从社会主体性和乡村振兴的角度而言,前者的模式更值得鼓励;但从全国绝大多数村庄劳动力人口大量外流、村庄社会仅处在维持状态的现实来看,后者的模式则更适于复制和推广。

六、结论  风水政治,从某种意义上说即是“亡者”的政治;墓葬空间秩序,便也是“亡者”的秩序然而,风水意义的纵深性,使墓葬空间秩序串联多个世代,使风水政治超越生与死的边界,使“死”成为可以对“生”产生影响的状态。

于是,围绕象征死亡的墓葬的治理,便也可以理解为是一项服务于民“生”的社会事业,因为它关涉生者如何更好地安顿生命意义并以此指导当下生活的重大课题  从本研究对各类墓葬空间秩序的比较来看,“请先生、看风水、选坟地”的旧殡葬礼俗一般存在于没有得到有效组织的小农社会和由资本操纵的市场空间。

在风水先生与市场的风水阐释下,风水资源往往被烙上家族势力和经济阶层地位的印记,并向社会中的少数人聚集,使现世社会的不平等传递到死后的世界而村级自治组织和政府对风水阐释权的掌控,则有助于对风水资源的再分配,使风水资源的外部性和排他性受到抑制,并被一定社会范围内的多数人所共享。

当风水政治的引导者层级从个体上升到村集体和国家层面之后,“请先生、看风水、选坟地”的旧殡葬礼俗就自然消失了  对于保有集体行动能力的单姓村而言,应当支持村级自治组织借助内生秩序,自发建造和运营集体陵园,使村民个体的生命意义能够在家族世代绵延的生命之流中找到得以安顿的位置。

而对于宗族文化衰微、缺乏内生组织能力的村庄而言,地方政府则应协助村委会合理借用民间风水话语,动员和组织村民有序迁坟并使用政府运营的公墓  综合本研究的分析可以判断,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得到持续推进的当下,村内集体陵园和政府运营的公墓是墓葬空间秩序演进的方向,而村级自治组织和政府则是最适当的风水政治引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