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云南省文山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板仑乡组成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工作组,依法对板仑乡木腊村委会坡功一小组李某遗体违规土葬行为进行处置,该例是板仑乡依法处置违规土葬行为的首例。

自殡葬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板仑乡按照县委政府工作部署安排,严格执行好国家殡葬改革政策。

富宁板仑乡首例违规土葬行为,被依法处置

2019年12月8日,板仑乡木腊村委会坡功一小组李某(男,79岁)在家中病逝,家属封锁信息并于12月9日上午7时左右私自进行土葬,乡民政办接到消息后立即通知木腊村委会做好告知和动员工作;

12月10日至14日,乡工作组先后5次上门讲解殡葬改革政策,并按照工作程序向丧属发放了《富宁县殡葬改革实行火葬告知书》《富宁县殡葬改革限期火化通知书》《富宁县殡葬改革限期拆除告知书》等资料,丧属均以死者已经下葬为由拒绝火化,极不配合工作;

12月16日,县殡改办及乡工作组再次到死者家中做丧属动员工作,丧属拒绝火化,同时在工作组对土葬地点进行勘查时,组织亲属围堵和恐吓工作人员,并在通往土葬地点的道路上设置石头等障碍物。

12月24日,经报请县委政府同意,由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板仑乡组成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工作组,依法对该户违反殡改政策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此次依法处置违规土葬行为,充分维护了殡改条例实施的权威,深入贯彻落实和宣传了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执行殡改政策、破除陈规陋习、崇尚新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更加体现了党委政府推进殡葬改革政策执行的坚定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