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制定殡葬服务机构作风整顿专项行动方案,提升服务质量。 为深入推进沈阳市殡葬服务机构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行业形象,促进行业自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2020年5月25日,沈阳市民政局发布《沈阳市民政局开展全市殡葬服务机构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沈阳市将利用3个月时间,专项整治全市殡葬服务机构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治理殡葬行业乱象。
一、部门联动,分级实施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要联合纪检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区、县(市)民政局负责本地殡葬服务单位整治工作,市民政事业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负责所属殡葬服务机构整治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具体指导、督导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
二、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殡葬服务单位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稳步推进,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坚持短期治标和长期治本相结合。
通过短期集中整治,有效打击惩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形成有效震慑通过专项整治排查问题,整改完善,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以行风专项整治为契机,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形成风清气正的殡葬行业形象。
(一)持续开展殡仪馆运营管理专项整治1.全面排查窗口服务问题,整治工作人员着装不整、不挂牌服务、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禁语;收费标准、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不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执行不到位;违规收受财物;错开火化证明等行为。
2.全面排查违规收费问题,整治误导消费、捆绑消费、强制消费、变相收费、不明码标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行为3.全面排查垄断经营丧葬用品问题,整治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自带骨灰盒、未足量提供中低价位丧葬用品等行为。
4.全面排查遗体处置流程不规范问题,整治信息登记和交接记录漏项,火化前未对遗体进行核对,未经家属确认移交骨灰等行为5.全面排查内控制度缺失问题,整治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修订不及时、操作性差等情况(二)开展公墓运营管理专项整治。
1.全面排查经营性公墓销售价格虚高问题,整治未在墓位价格确定后10日内向当地民政部门备案,中低档价格墓位低于墓位总数的70%等行为2.全面排查公益性公墓违规销售问题,整治未按政府定价销售、跨区域销售等行为。
3.全面排查超标准建设墓位问题,整治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颁布后新建墓位占地超过1平方米,墓碑高度超过1.2米等行为4.全面排查绿色安葬方式比例偏低问题,整治节地生态安葬园区建设滞后,宣传引导不够、奖补政策不落实等行为。
5.全面排查违规销售活人墓问题,整治在购墓人无有效证件、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情况下销售墓位等行为(三)开展民政系统公职人员涉及殡葬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大排查1.全面排查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经营等问题。
2.全面排查公职人员直系亲属违规从事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销售等问题3.全面排查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4.全面排查公职人员在公墓以外违规私建豪华大墓、活人墓等问题5.全面排查公职人员丧事大操大办,搞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等问题。
具体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认真查摆问题,找准差距,确保行风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严格实施步骤在5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分析产生原因7月底前完成全面整改,要建立整改台账,逐一研究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销号清零。
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对信访问题要分类梳理、认真甄别、迅速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7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民政局8月中旬前,市民政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尚未完成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民政局将联合驻局纪检组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对专项行动工作滞后的地区予以通报。四、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把事后查处变为事前监督,堵塞不正之风的漏洞。